特殊情况申请学位工作-j9九游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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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7-20浏览次数:91

教务处职责:

1.教务处拟定并发布特殊情况学士学位申请工作通知。

2.教务处复核二级学院上报材料签署意见,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授予学士学位

3.务处将结果反馈至二级学院,并组织完成后续学位授予工作。

二级学院职责:

1.二级学院通知并指导相关学生准备特殊情况申请学位材料。

2.二级学院审核学生的提交的学士学位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汇总《学士学位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预毕业生特殊情况申请学位汇总表》上报至教务处。

说明:特殊情况申请学位材料审核时如对留校察看处分结果有异议,由学生处复核



特殊情况申请学位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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