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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4-24浏览次数:222


各二级学院:

2024-2025学年第1学期的教学任务已在教务系统下达,开课计划详见附件1,请大家在202456日前落实好教学任务,完整的填报课表安排必需的信息。现将有关填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管理条例》信息教[2009]64号第一条第4款规定,从事课堂教学的教师均须持有教师任职资格证书。结合学院发展实际,从2024-2025-1学期起,教务处将严查所有任课教师(包含所有署名教师)的教师资格证持有情况。对已入职2年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一律 不再安排课程(包含所有署名教师)。教师资格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请各二级学院在任务落实时进行核查。

2. 落实任务时请注意以下要求:

 (1)      教学任务安排表中“任课教师”项,请务必落实到具体的教师姓名。为避免教学任务遗漏,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请先具体落实到一位教师名下,以便在系统中下任务(后续需做换教师的操作)

(2)      各二级学院无法落实的任务,请通过引进专任教师、聘用兼职教师或院内教师协调等方式协调解决。

(3)      除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讲座、课外实践、资格证书等以外,已下达的教学任务均需排课,因特殊原因不排课的需提交申请至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系统落实任务的时候设置为“不排课”。成电班成电培养课程、杭电班杭电培养课程不用在系统中安排任务。

(4)      对排课时间段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如半学期授课(前半学期为01-08周,后半学期为09-16周)或集中周数排课(如:03-15周、05-15周等),起止周可在任务落实时进行平移(如1-4周改为5-8周),同时需再次核对周学时和起止周是否与总学时相符(例如1学分16学时,周学时为2,起止周为1-16

注:周学时和是否短学期等字段需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安排,不得随意进行修改,如有特殊要求需提交申请同意后再做修改。

(5)      单双周课程:二级学院在安排任务时尤其注意单双周课程,确保无论安排在单周或者双周时,实际上课周数一致。起止周数据一旦排定后,后续无法更改,请大家务必录入准确并确保实际授课学时达到计划要求学时。

(6)      考虑到转专业、重修学生的选课要求,安排某些理论课和实验课时请参考历年开课情况,按教学班人数的1.1-1.3倍系数进行落实(数学、英语、思政课程等基础课程建议安排开班人数不超过100人)。

(7)      每个教学班选课人数不超过120人,对于历年选课人数超120人的课程,建议增开教学班。

(8)      毕业班的专业选修课可以相应减少计划开班量,若后续有需求,则应补开教学班。

(9)      不同开课学院、不同年级、不同课程代码课程不能合班上课,若因特殊情况需合班教学的,需填写附件4中的附页2“特殊情况合班教学申请表”进行审批。 

3. 关于课时安排的说明:

       (1)    为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规定每位教师每天承担的校内教学工作量一般不超过6学时,周学时最多学时不超20学时/人。

       (2)    根据《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指标体系(修订稿)》要求,进一步落实教授给本科生授课制度,要求教授每学年给本科生授课达到48课时。

       (3)    行政管理人员兼课,按照人事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4. 关于实验课排课说明:

因实验室资源越发紧张,为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资源,各二级学院的实验室由各自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自行管理。需要安排在实验室的课程由开课学院进行排课,由教务处统筹协调排课总进度,每个排课时间段的具体时间会再通知。请各开课学院教秘与所在学院实验室管理员根据任课教师提交的实验室需求进行统筹安排。 

(1)   需要安排实验室的课程,请在教务系统内调整教室类型,并同时在

 特殊排课需求表备注中填写好实验室的房号或类型。

              关于实验室需求特别说明如下:
        a.
所有实验课(课程代码为pu开头):
      ①
 如有需要实验室的,请一定要在特殊排课需求里提出地点需求;
      ②
 如果没有提出要求的,则默认为安排多媒体教室。
       b.
所有非实验课(课程代码为pu开头以外的课程):
      ①
 如有需要实验室的,需要提交书面申请,经任课教师、开课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开课学院汇总交至教务处(同时开课学院也做备份);
      ②
 非实验课的实验室需求原则上安排在实验课安排之后。

      (2)  各二级学院优先安排本学院需要安排实验室的课程。若需要安排地点为本学院专属实验室或机房的,开课学院结合该学院任课教师的需求统筹安排。

(3) 待以上(2)完成以后,若开课学院专属实验室安排不下的,可由教秘向其他学院的实验室管理部门申请空余实验室,申请通过后由开课学院教秘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安排。

(4)  以上阶段如仍未安排实验室的课程,统一安排在多媒体教室。待排课初稿公示以后,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验室空余情况进行调课(换地点)申请。

(5)   如教师自行安排时间的实验课,需自行借好教室或实验室,明确上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报教务处。

注:无修改,无备注的课程,默认按照理论课的方式统一安排。

(6)  各二级学院在进行任务安排和实验课排课时,请务必做到以下:

a.   同一学期课表中同一位任课教师,同一个上课时间只可以安排一个教学班。

b.   上机类实验课以 40 人为一个标准教学班;非上机类实验课以 20 人为一个标准教学班。

c.   原则上实验课教学班规模不允许超过3个标准教学班。

5. 教师申请续开设通识选修课(非新开课),需要具备以下要求:申请续开课的所有授课教师需持有教师资格证;授课教师一般需具备与课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所开课程的授课内容与目前工作有关。请教师填写附件5《通识选修课续开课申请表(非新开课)》,纸质版本人签字并由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后交至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汇总并填写附件6汇总表后统一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有特殊授课时间地点需求的请一并提出。

6. 关于特殊排课需求的说明:

根据学院教学运行实际情况,排课节次要求如下:

(1)周三下午不排课,由学院或二级学院统一组织安排教研等活动;

(2)排课节次:仅能安排第1-2节、第3-4节、第3-5节、第6-7节、第6-8节,第8-9节、第10-11节、第10-12节;

(3)为保证学生的学习效果,周学时大于等于4学时的理论课,每周的两次课之间间隔至少1天。

在保证以上排课节次要求的基础上,教学任务排课优先级为教学班时间地点不冲突,且因为教室和实验室资源越发紧张,排课节次和时间需要平衡安排,故任课教师提交的特殊排课需求可能无法满足,请务必告知任课教师。

特别说明:任课教师提交特殊排课需求时需要同时提交原因说明,并由开课学院进行审核通过或驳回,然后再提交至教务处审核

              以下四点原因需要在特殊需求汇总表中进行备注说明:

             (1)身体条件的客观原因(需说明具体原因);

            (2)路远希望集中排课(需注明本人常住地);

            (3)避开公事安排(需说明具体事宜);

            (4)行政管理人员兼课学时受限的排课需求。

除以上原因的其他特殊排课需求,均需由任课教师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附上佐证,本人签字后(公共基础课还需要课程负责人签字),经开课学院主管领导、教务处逐级审批。

另外,针对课程有特殊要求的,请必须注明。例如:(1)某课程需隔天上课;(2)某理论课与其对应的实验课需连排;(3)某理论课与其对应的实验课不排在同一天。若无注明的,则默认安排。

7. 由于排课时间紧张,请各位及时准确的填报信息,教学任务安排确定后,系统将关闭任务安排功能,无特殊情况不予改动。在系统中安排完教学任务后,导出教学任务表(系统导出路径: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选中学年学期和开课学院以后,选择已落实任务导出),与教学计划核对,确保以下无误:

         (1)课程代码、学分与教学计划相符;

         (2)周学时和是否短学期与教学计划相符;

         (3)总安排学时和教学计划要求学时相符;

         (4)教室类别选择准确;

         (5)合班信息、任课教师姓名以及工号(特别注意有重名教师或有临时工号或多个工号的教师,工号要选准确)、面向对象等信息准确。

核对无误后,由开课学院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并报送与打印稿一致的电子版。

8. 教务系统中教学任务安排和排课操作流程见附件2和附件7,若遇到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本通知中的附件发至钉钉工作群,请20245616:00前将附件4(含封面、教务系统导出的本院任务安排情况表、附页1-4),以及附件5和附件6纸质版审核签字后交至教务处,以上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教务处张老师邮箱:20221073@hziee.edu.cn

附件1.2024-2025-1学期开课计划

附件2.教学计划任务安排操作流程

附件3.教师资格证情况统计表

附件4.2024-2025-1学期开课计划表封面及附页1-4  

附件5. 通识选修课续开课申请表(非新开课)

附件6. 通识选修课续开课申请表(非新开课)汇总表

附件7.排课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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