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成绩管理办法》(信息教[2015]44号),特对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成绩报送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成绩录入时间
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录入时间:2023年6月1日8:00-2023年6月26日24:00。
2、要求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要求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⑴ 首先设定成绩比例,然后录入各项成绩(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必须录入),若录入过程中调整了成绩比例,必须清空总评后再保存。
⑵ 系统自动按教师设定的比例折算出总评成绩,教师核查无误后提交并从系统中打印学期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和学生成绩记录册一并交开课学院教学办。
⑶ 要求任课教师在《成绩记录册》最后一页下端备注“平时成绩组成及评定标准”。
⑷ 任课教师的成绩档案应在成绩录入系统关闭前上交各学院教学办,教学办必须认真核查当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档案是否齐全。
3、严格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成绩管理办法》设置成绩比例,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60%,期末考核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70%。要求理论课的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分栏设置,比例总和占总评成绩30%—60%;实验及分散进行的实践课程必须录入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对应填入“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可根据课程考核要求确定比例。课程名相同且统一命题的课程,其课程考核成绩的比例设置必须一致,记分制(百分制、五级制、二级制)也必须一致。个别课程因课程教学改革等原因超出成绩比例范围的,必须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各二级学院批准后报教务部审批。
4、成绩“备注栏”中“缺考、缓考、取消考试资格、作弊”等信息必须核实后准确录入,取消考试资格必须由任课教师报教学办备案,缓考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教务部批准后由二级学院教学办录入系统。
5、特别提醒: 录期末考核成绩时必须录入缓考学生的平时、期中等成绩。因缓考随课程补考进行,补考成绩自动记载为缓考学生的期末成绩,系统按教师设定的比例折算出学生的总评成绩,若未录入平时等成绩会导致总评成绩不准确。补考成绩、缓考成绩的记分制(百分制、五级制、二级制)应与总评成绩的记分制保持一致。
6、成绩一经录入提交,一般不得修改。确因错批、漏批考卷或录入错误等原因需要更改成绩的,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更正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开课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同意后报至教学办,在开课学院j9九游会网站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教务部审核更改。
成绩更正和成绩录入按时提交情况已纳入本科教学状态评估指标。
教务部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