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通识教育教材专项申报的通知-j9九游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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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3-05浏览次数:105

各二级学院、部门:

通识教育在人才培养当中肩负着重要使命,是全人教育的重要载体,服务于学生人文素养提升和健全人格养成。为更好地提升学院通识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本科高“十四五”第二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 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容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通识教育分会《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通识教育教材专项申报的通知》, 特面向全院开展通识教育教材专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坚定, 理论素养扎实, 专业功底过硬。申报教材(单本或系列) 的主编应承担两轮以上通识课程教 学任务并担任课程负责人,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优先资助国 家级及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及省级一流课程负责人编写的通识 教材。鼓励跨校联合编写、申报教材(单本或系列)。系列教材项 目(原则上 5-10 种)不占主编所在学校名额,由系列教材的第一主编对整套教材进行申报。

2.支持围绕“历史经典与文化传承、大学美育与艺术创作、影视鉴赏与影视传媒、哲学智慧与批判性思维、科学探索与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与生命关怀、社会研究与当代中国”等七大主题开展通识教材编写工作。

3.教材编写应该体现信息化、数字化特征, 与现代信息技术 相结合, 教学手段创新, 纸质书当中嵌入二维码, 呈现课件、习题、慕课、微课等数字资源, 形成具有推广性、普适性、可视性、可读性的通识教材。

二、推荐申报

本次学院分配申报名额为2个,各二级学院、部门限报2项。

三、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3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推荐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交至教务处(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新编教材须提供编写大纲及至少一个章节的样章;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修订说明及大纲。

四、评审推荐

学院将对推荐申报的教材的选题和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学术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学院限额数量,择优推荐申报。

联系人:白云龙;办公地址:盛德楼a103;

电话:58619172;邮箱:baiyl@hdu.edu.cn。


附件1 推荐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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