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替代申请-j9九游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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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4-03浏览次数:12

教务处职责:

1.教务处审批课程替代申请。

2.教务处对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系统课程替代,如系统无法替代,告知二级学院教秘需人工审核。

二级学院职责:

1.学生根据当前课程学分获得情况及培养计划,提交课程替代申请。

2.被替代课程的开课学院教学院长审核课程学分、课程性质及课程内容是否可替代。

3.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秘审核课程替代方案是否符合专业培养计划。

说明:

1.课程替代的基本原则:①替代课程与被替代课程的课程类别、课程内容、教学大纲要求相同或相近;②替代课程学分不得低于被替代课程学分。

2.钉钉申请路径:钉钉工作台→oa审批→教务处→学生课程替代申请



课程替代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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