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流程-j9九游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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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12-05浏览次数:21

  教务处职责:

  1.教务处编制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通知,并通知二级学院(部)按照要求报送材料。

  2.教务处根据项目材料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评选出符合要求的项目(或通过中期检查、结题)。

  3.教务处对符合标准的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题)进行公示,并拨付相关立项经费(如有)。

  4.公示后教务处出具立项/结题文件,发至二级学院(部)。

  二级学院职责:

  1.在收到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通知后,二级学院教学秘书需根据教务处要求通知到相关老师提交项目材料,并对项目材料进行初审。

  2.二级学院初审:对于教师提交的项目材料,需根据文件基本要求对项目初审;如申报项目有限额,需二级学院自行评审,在限额内报项目到教务处。汇总项目信息交至教务处。

  3.二级学院教学秘书需根据教务处要求通知提醒老师做汇报准备。

  4.立项/结题发文后,二级学院应及时查收立项/结题文件,发至相关教师。

  5.立项/结题发文后,二级学院教学秘书需对已立项/结题项目以及项目进程进行备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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